配合煤矿开展隐蔽普查自查自纠工作圆满完成
全面配合煤矿完成了隐蔽致灾、水害防治自查自纠工作
2024年11月30日,榆林市能源局就硕嘉湾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涌水涉险事件发布了“榆林市能源局关于开展水害防治工作白查自纠的紧急通知”(榆政能发〔2024﹞35号),通知要求:“第一阶段(自查自纠):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。由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,组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,邀请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单位、物探钻探施工单位,对照《煤矿安全规程》《煤矿防治水细则》《陕西省六项安全管理规定》,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。”
2023年,我公司在榆林、神木、府谷等地区开展了多家煤矿的隐蔽致灾普查工作。自该通知下发后,引起了公司总经理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了“配合煤矿开展自查自纠”工作组,分六个工作小组,每组3个人。要求各小组在到矿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前,必须全面熟悉去年编写隐蔽报告所涉及相关内容。
自2024年12月1日至12月6日,6个小组分区进行了到矿自查自纠工作,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新规范为指导,结合煤矿实际情况,通过地面、井下检查以及隐蔽致灾普查报告的全面梳理,提出了各煤矿目前还需进一步开展普查、治理工作的内容,为各煤矿安全生产消除隐患保驾护航。截止12月7日,我公司已全面完成了配合煤矿隐蔽致灾、水害防治自查自纠工作,并提出了存在问题。
编辑:王才进
2024年12月16日 0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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